采购定单的收货是采购定单执行的一个环节,通常会先于发票校验。和销售发货类似,采购收货本身是采购和储运部门的共同职责,同时系统通过自动记帐功能,生成会计凭证。一般手工或简单会计软件的记帐,要求收货要等到收到发票以后再入帐,如果月末发票未到就暂估入帐。这样做是为了方便会计工作,但是一方面这样容易造成库存帐实不符,另一方面虽然平时的工作简化了,但是却增加了期末的核对工作。ERP系统是一个实时的系统,同时又讲究帐实相符和集成。因此它采取了收货和发票校验两个业务都记帐,两者通过商品采购(或称为“货或发票未到”)科目对清,同时还能完成三单匹配(指采购定单,收货和发票校验)的内部控制机制。关于采购收货的系统自动帐务处理我们在下一小节发票校验中一起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