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销售已经完成,但是客户对于产品的质量或者别的方面存在异议,双方协商以折扣和折让的方式处理。在系统中可以有如下3种处理方案:
第一:用贷项凭证的形式来处理折扣和折让。贷项凭证在系统中和发票一样,是一种不同类型的开票凭证。贷项凭证可以参照发票或者贷项凭证申请来创建,而且既可以针对整张发票也可以针对部分行项目,还可以针对行项目中的部分数量。使用贷项凭证申请,我们可以走正规的客户投诉和扣款流程,保证完善的内部控制。
如果我们不准备对实物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发票做任何处理,那么通过配置,可以让系统自动生成如下会计分录:借:产品销售折扣和折让 贷:应收帐款-客户明细。
对于这种处理方法需要注意如下两点:第一,贷项凭证没有增值税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因此在我国是不能减少增值税销项额的,因此折扣应该给不含税价,否则折扣中的增值税部分就只能由销售方作为费用多承担了。但是在实际业务中这往往会使双方的业务人员夹缠不清,无法理解。第二,正由于贷项凭证没有发票做原始凭证,在我国的实施中可能会引起企业所得税上的麻烦。
但这种方案的优点是明显的:它不涉及对原增值税发票的处理,而众所周知,这类处理在我国是非常难的。
第二:用取消发票并重开来解决折扣和折让的问题。
取消发票在系统中会生成反方向的红字发票和冲销会计分录,业务人员取消原发票后重新开票,并更改价格条款。从实物发票的角度,会有如下两种情况:
1 如果对方能够返还两联增值税发票, 我们可以开出红字发票,其中记帐联作为减少销项税的原始凭证。其他三联和返还的原发票的两联应妥善保管。
2 如果对方不能返还两联中的任何一联,必须做如下操作:客户应从当地税务部门取得退货或折扣证明单并交给销售方。销售方开出红字发票,其中两联作为其减少销项税的原始凭证,另两联交给客户。
第三 仍然用贷项凭证的功能,只是通过配置,让系统自动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贷:应收帐款-客户明细 ,金额为折扣金额。同时手工开具红字发票,金额为原发票金额。再手工根据折扣后金额重开发票。将红字发票和重开发票同时作为贷项凭证的原始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ERP中在很多情况下使用贷项凭证,贷项凭证是直接以后续的调整金额记帐的。但是我国增值税管理要求对于增值税发票变更的处理,一般都是先用红字发票冲销,随后在对变更后的金额开具发票。所以在实施中要么仍然使用贷项凭证的方法,只是手工开红字发票和重开发票,并将两者一起作为贷项凭证的原始凭证,如本节中的第三种方案和下一节中的第二种方案。要么在ERP流程中也使用这种先冲销,再重开的方式,如本节中的第二种方案和下一节中的第三种方案。不过这两种方案都避免不了红字发票难开的问题,这已经不是ERP系统的问题,在实务中企业也会考虑其他的避免方法,比如本节第一种方案和下一节中第一种方案,以避免开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