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
· 在使用自动结算发票计划之前,在供应商主记录中的 评估的收据结算 标志必须被设置。
(如果你希望手工输入发票日期,这是不必要的。)
· SAP 建议使用定单类型FO 进行工作,也就是一个采购定单具有扩展的有效期间和“取消的原因”等被定义在标题上。特定的有效期间是从发票计划中获得的。
· 你希望使用一个发票计划的采购定单的项目必须有科目分配,无论物料是否有物料主记录,用简短说明描述物料或包括一个外部服务。
· GR/IR 控制工具必须被设置成这样一种工作方式,既仅仅发票收到后才能考虑接受货物。如果你希望自动结算,也必须设置在供应商主记录中的 评估的收据结算 标志。
如果你仍然希望允许在采购项目上使用服务,你必须设置 GR 无价值。 标志。
程序
1. 建立一个采购定单,带有定单类型 FO 和一个科目分配目录。
选择 继续 以获得一个项目概貌(无国你选择项目目录 外部服务,是服务行概貌)。
2. 维护期望的物料或服务,数量,价格。如果你现在选择 继续,科目分配屏幕出现。
3. 为项目输入科目分配。
4. 保证在项目详细屏幕上的 GR/IR 控制标志被设置正确。GR 和基于GR 发票校验 不可以被设置。 IR 必须被设置, 并且你必须设置 评估的收据结算,如果你希望使用自动结算方式。如果你仍然希望允许在采购项目上使用服务,你必须设置 GR 无价值。 标志。
5. 选择项目并选择 项目 ® 发票计划
一个对话框出现,允许你从预先定义的发票计划类型中进行选择。
期间的发票计划
· 如果你选择一个期间的发票几哈,你将看到在客户化工作中预先定义的发票日期确定概貌。
· 发票日期和金额在每个结算期间被显示(也就是,月)。在期间发票计划的情况下,金额表示采购定单项目的总价值。
· 如果你要的话,你可以修改建议的日期和冻结个别的日期以便自动地发票。
· 你可以为发票计划输入结束日期。
· 在 开始日期 和 结束日期 字段, 你可以指定发票计划包括在一个采购定单有效期内的发票日期,(也就是在一个1。1。 到 12。31 的有效期间内,仅仅指定期间 1。1。 到 06。30。)。
· The 向前 标志允许你指定是否发票在前面和后面期间内被建立(也就是,在2月初,整个2月和过去的1月)。
· 另外,存在的发票计划信息字段被显示(也就是直到确定程序的日期)
部分发票计划
· 在这种情况下,你希望自己安排有关一个采购项目的日期表。在部分发票计划中,也就没有自动日期提示的便利。你必须手工输入日期。
· 然而,如果你希望系统提示一个应付款的日期,你可以在建立一个新的发票计划是参考一个已经存在的计划。建议的日期就可以从以前的计划中获得。
· 你可以在字段 B(帐单/发票计划规则)标志一个最后支付日期。
1. 保存 PO 项目和发票计划。
在发票校验工作中,你可以开始自动建立发票程序。
一旦分配给一个项目,发票计划类型(也就是部分发票计划)不能被修改。如果你希望分配一个不同的发票计划类型,你必须删除项目并重新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