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定货没有物料主记录的物料(例如,非库存物料),按下列说明操作:
1. 从 采购菜单, 选择 采购定单 ® 建立 ® 供应商已知。 初始屏幕出现
2. 在这个屏幕上输入必要的数据或修改存在的缺省数据。
按回车进入项目概貌屏幕。
3. 对每个项目,你要输入以下数据:
– 物料
让 物料 列空着。在 文本 字段输入简要描述,在 物料组 字段输入物料组。
– 科目分配
参阅 科目分配
– 定货数量
参阅 计量单位
– 价格
如果你输入供应商的单位毛价格并输入项目的条件,系统将自动地用净价格代替你输入的价格。
要输入条件,选择项目然后选择 项目 ® 条件。
有关这个主题的详细信息,参阅章节 维护条件
你也可以输入净价格(然后价格进行打折扣处理并追加到帐目中)。
如果你让这个字段空者,然后按回车,一个对话框出现。你必须输入价格或为包含项目的 条件 信息记录编号。
有关这个主题的详细信息,参阅 维护条件。
– 价格单位/定货价格单位
如果有关于一个单位的价格不同于定货单位,你可以输入定货价格单位(在列OPUn) 和价格单位(列 per)。
按回车后,你可以在项目详细屏幕上指定换算因子(如果系统中没有预先指定好的话)。
有关详细信息,参阅章节 计量单位。
– 交货日期
在项目详细屏幕上,你可以在每个项目上输入你准备接收交货的日期(字段 LEWED)。
如果这个字段已经被维护了,系统将检查收料单是否遵守了规定日期。如果没有,系统将发布适当的消息。
– 工厂/储存位置
1. 检查下列数据:
– 项目数据(项目详细屏幕)
– 项目的文字说明(项目 ® 文字 ® 文字概貌)。
(有关文字说明的详细信息,参阅章节 输入文件打印和传输文档)
– 凭证标题数据(标题详细屏幕)
– 采购定单PO 标题文字(标题 ® 文本 ® 文本概貌)
选择 标题 ® 条件 你可以显示采购定单的合计数值。
2. 按回车。。你现在可以输入附加的科目分配数据(例如总帐科目编号)。(详细信息 ,参阅科目分配)。
3. 保存采购定单。
输出凭证作为信息:
如果一个采购定单被打印出来(并通过正规的邮政)或通过通讯服务(例如:传真,电传),它将被放到 SAP 的缓冲区。如果定单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提交,它被放到EDI 传输队列中。
如果你的企业
· 使用自动传输程序,采购定单将在保存后立即输出。
使用手工传输程序,你必须通过菜单选择 采购定单 ® 信息 ® 打印/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