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基本原则
(1)验收测试和配置审核是验收评审前必须完成的两项主要检查工作,由验收委员会主持;
(2)测试组在认真审查需求规格说明、确认测试和系统测试的计划与分析结论的基础上制订验收测试计划;
(3)配置审核组在需求规格说明、确认测试、系统测试等过程中形成的产品的变更变更管理及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审计;
(4)原有测试和审核结果凡可用的就利用,不必重作该项测试或审核。同时可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临时增加一些测试和审核内容;
(5)测试组在完成验收测试的同时,完成功能配置审核,即验证软件功能和接口与"合同"的一致性;
(6)配置审核组完成物理配置审核,检查程序和文档的一致性、文档和文档的一致性、交付的产品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及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