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
开放型基金是指基金设立时,其基金的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认购基金受益单位,也可随时向基金公司或银行等中介机构提出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封闭型基金则是指在设立基金时,规定基金的封闭期限及固定基金发行规模,在封闭期限内投资者不能向基金管理公司提出赎回,基金的受益单位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交易场所转让。
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的主要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封闭型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通常封闭期在5年以上,一般为10-15年。而开放型基金则没有固定期限,投资者可以随时向基金公司或银行等中介机构提出赎回。
(2)发行规模要求不同。封闭型基金发行规模固定,并在封闭期限内不能再增加发行新的基金单位;开放型基金则没有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认购新的基金单位时,其基金规模就增加;赎回基金单位时,其基金规模就减少。
(3)转让方式不同。封闭型基金在封闭期限内,投资者一旦认购了基金受益单位就不能向基金管理公司提出赎回,只能寻求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场所挂牌,交易方式类似于股票及债券的买卖,交易价格受市场供求情况影响较大。开放型基金的投资者则可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银行等中间机构提出认购或赎回申请,买卖方式灵活。
(4)交易价格主要决定因素不同。封闭型基金的交易价格是随行就市,不完全取决于基金资产净值,受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较大;而开放型基金的价格则是完全取决于每单位资产净值的大小。
从海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基金业发展来看,通常大多是先从封闭式基金起步,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逐步转向发展开放型基金。鉴于我国国情,我国的投资基金业也是先选择封闭型基金试点,逐步发展到开放型基金,但开放型基金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