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1.统一指挥原则。
它是指组织中任何下级不应受到一个以上的上级的直接领导。遵循这一原则可以避免不同人员对同一问题所下达的命令发生冲突,意在简化上下级的关系。无论是在组织结构的设计和管理权限的划分方面都应考虑到这一原则。
2.例外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高层管理人员由于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他们不应陷入例行的琐事当中,而应将重点放在研究组织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处理上。因此,遵循这一原则,管理者应将组织的管理权限适当分散下放,对于组织内部程序化的例行决策问题应当下放给较低层的管理人员,让他们按常规来处理,而对于那些涉及到非程序化的决策问题和其他一些特殊的管理问题时,应由高层管理人员来负责处理。
3.等级原则。
按照等级原则,组织是一种等级制度,在组织内应明确划分各管理层次。组织内的职权与责任应按照明确而连续不断的系统,从最高管理层一直贯穿到组织的最低层,即做到责权分明、分级管理。
4.部门化原则。
即专业化分工协作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组织内的各项活动应加以划分并组成专业化的群体,它的目的在于使各种活动专业化,这有利于简化管理人员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对各种活动进行控制。
5.分权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组织内最高管理层应将管理权部分地分配给各个下级管理层去行使。它与例外原则的道理相类似,但它特别强调了管理的参与要求以及便利的信息通道。
6.适度管理幅度原则。
简单地说,管理幅度就是指一个上级管理者能够直接管理的下属的人数。由于任何管理者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他的管理能力也因知识、经验、个性、年龄等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管理者有不同的管理幅度。因此,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尤其是在组织纵向管理层次的划分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对于任何组织和任何管理者普遍适用的模式。应根据不同管理者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作的性质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特征来确定适用于本组织和特定管理者的管理幅度,即做到能够保证统一指挥,又要便于组织内信息的沟通。
7.弹性组织原则。
现代组织理论特别强调组织结构应具有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所谓弹性结构,是指一个组织的部门结构、人员职责和工作职位都是可以变动的,以适应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保证组织结构能动态地调整。根据这一原则,首先应使部门结构富有弹性,即根据组织目标的需要,定期审查组织内任何一个部门存在的必要性,如果已不必要,就应撤消或改组该部门。此外,还可设置临时工作小组,以适应组织环境和不同工作性质的要求。弹性结构原则还要求组织内工作职位的设置也应富有弹性,使之可以及时更换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