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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客体的属性

 在管理活动中,管理主体是主导的因素。在整个管理活动中起着积极的、能动的作用。但是,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必须表现在对管理客体的认识和作用上。因此,正确地了解管理客体及其特性,是管理主体发挥积极的、能动的作用的重要前提。

    1.管理客体的客观性

    首先,管理客体具有客观性,它是不依赖于管理主体的意志而独立存在的。它在管理主体的意识之外,有着自己的特性和活动规律。无论管理主体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它都以其本来的面目存在着,按照固有的规律运动着。

    财和物,这是管理客体中的物质的因素,其客观性是不言而喻的。任何一个管理者,在他从事管理活动的时候,都面临着财、物状况的既成事实。那些技术设备、生产条件、材料性能和资金状况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从这种客观存在着的事实出发,承认它、尊重它,按照它的客观规律去管理。如果管理主体无视这些事实,仅凭想当然办事,其结果,只能导致管理活动的失败。

作为管理客体的人,也是客观的。虽然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人作为管理客体的客观性。

    应当着重指出的是,人作为管理客体并不只是以其生物机体的面目出现的,而是包括着人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行为准则诸因素在内的。这些因素是管理客体的主观精神,但对于管理主体来说,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具有不以管理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质。这是因为,管理的目的总是要通过管理客体去实现的。管理客体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行为准则如何,直接影响到管理活动的效果。同时,管理客体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行为准则,又不是自发形成的,它需要管理主体倡导、培植和身体力行。在每个组织、企业之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组织气候”、“企业文化”,使组织、企业成员养成一种开拓、进取、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使组织、企业充满着一种融洽和谐、蓬勃向上的心理气氛。这种“组织气候”、“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于潜移默化之中发挥着凝聚全体劳动者的意志和力量的作用,即使管理主体更换,管理方式改变,这种思想和作风也会代代相传,使组织和企业原有的风格和传统长期存在。

2.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

    管理客体不仅是客观的,具有客观性,而且是可管理的,具有可管理性。管理客体的这种可管理性,是它之所以成为管理客体的根本标志。如果说对象是客观的,但是不可管理的,那它就无法同管理主体发生功能联系,就不能进入管理活动领域,成为管理的对象。

    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表明,管理客体并不是某种先天固有的属性,而是在管理活动中获得和表现出来的。只有当某人或物同管理主体建立起对象性关系,成为主体活动的现实客体,才从中获得管理客体的属性。

    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取决于它本身的客观规律性。一切管理客体之所以是可管理的,就在于它们作为一种客观实在,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它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是完全任意的、随机的,而是遵循某种规律进行的。达才使人们有可能把握它们的观状和趋势,从而进行科学管理。那些不可捉摸的所谓“客观精神”、“绝对理念”,那些杂乱无章、毫无秩序和必然性的东西,人们是无法进行有效管理的。

    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还取决于管理者的主体能力。因为客体的规律需要主体去认识,只有当管理主体正确地把握了人或事物的规律的时候,他才能够把这些人或事物作为管理的客体加以管理。反之,管理主体由于知识水平、活动能力及物质手段的限制,对于人或物的规律茫然无知,那么,这些人和事物的规律就只能是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而超作用。对于管理主体来说,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某人、某物在自己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性,没有将它们作为客体来对待,或者虽然看到达些人或物的重要性,但在这些客体面前束手无策,任其自发地发展和变化。换句话说,这些人或物还没有真正获得管理客体的属性,只是作为一种自在之物存在着。

    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表明,在管理活动范围内,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就是说,没有管理主体,就没有管理客体;反之,没有管理客体,也就没有管理主体。从总体上说,管理主体对于管理客体具有能动性,管理主体的活动和力量达到什么程度和范围,就有相应的人或物获得可管理性,成为管理客体。当然,管理主体的一切活动,又是以承认人或物的客观存在并具有可知性和潜在的可管理性为其前提的。

    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还表明,管理客体是变化的,具有社会历史性。因为,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主体的能力,而管理主体的能力又是随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各种工具的发明和使用而不断变化的。人类的认识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不断深化的过程,人类的能力是一个由小到大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许多在历史上不可认识、无法管理的对象,现在已经被认识,可管理了;原来是凭直感或感性经验自发管理的客体,现在变成了科学管理的对象、人类社会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不断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

    3.管理客体的系统性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物质世界皆成系统。这一点对于了解管理客体具有特殊的意义。

    管理客体从来都不是某一孤立的事物(它本身也是一个系统),而是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复合体,是由人和物以及直接环境这些基本因素组成的一个处于变化中的人工开放系统。同样,工厂也是一个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即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由人、物资、设备、能源钱财等要素构成。厂长的职责就在于科学地协调各部分的关系:促使整个工厂有序地运转,从而获得最住的生产效率。不仅工厂是如此,一切管理客体都是这样。从大至社会、国家,小到车间、班组,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不管管理主体认识不认识,承认不承认,管理客体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和运动、变化的。因此,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就应该对管理客体的一切方面和联系进行全面的研究和系统的分析,包括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个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如果不把握这些关系,实际上就是没有真正认识客体;管理上就难免要发生失误。

    具体地说,认识到了管理客体的系统性,就与以前那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分析不同,管理主体可以把管理客体的整体作为认识和管理的主要对象,着眼于整体的功能。也就是说、一事当前,先从整体功能出发,提出目标。并以此为前提,考虑整体与各子系统的关系,最后还要体现在实现目标这一点上。管理客体的系统性,还要求管理主体重视管理客体的结构问题。系统的要素是通过结构而组成整体的。任何管理客体都具有一定的结构,一个较大规模或较为复杂的管理客体的结构,通常是多层次的。这种结构是使管理客体正常运转和获得一定效率的“组织”保证。而且,客体的结构与其功能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按照一定的目的,改变管理客体的结构,调整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组合方式,使之有机配合,取得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整体功能,就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最后,管理客体的系统性,还要求管理主体在动态中调整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目标服从总体的目标,从而使总体达到优化的目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方案,在有关部分看来效益很好,但从总体、全局来看并不好,那么这种方案就是不足取的;反之,如果一个方案,从某些局部看并不好,但从整个系统看,这种方案倒是可取的,那么这种方案就是好的。这就是系统的优化思想。

posted on 2006-11-08 09:58 jeffersonchen 阅读(812) 评论(0)  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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