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统是对特定社会生产、消费、分配和交换过程的计量,各种会计体系随观察角度不同和计量目的不同有很大的差异。以企业水平的会计体系而论,至少有三:(1)管理会计,服务于企业决策与管理;(2)财务会计,关注企业资金运转过程;(3)成本会计,关注各种成本的积累与分摊。
就会计系统内在的主题而论,至少有二:(1)“成本-效益”的分析和计量,(2)对群体(雇员、客户、市场)行为模式的探测与预期。
尽管有不同的主题和角度,一个设计科学的会计体系可以从同一套基本面数据,为不同的目的和观测者提供相应形式的会计报表。但这只是会计体系的理想形态,现实中的会计体系总是不断演变的,根据设计者和使用者的目标与行为模式而不断变化。这里讨论的中国会计体系与国际标准的“接轨”问题,正是会计体系在企业活动从较小范围的经济合作秩序扩展到更广大范围时所发生的必要沿革之一。
不论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标准,下列三方面的因素将决定会计体系的有效性:(1)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或者用行业语言,“诚信”的程度,或者用制度经济学的术语,“第一方监督”;(2)激励机制,例如会计组织之间的竞争,会计人员的社会独立性,以及旨在保持会计客观性的各种激励原则的实施。在制度经济学语言里,这叫做“第二方监督”;(3)行业协会的运作,独立于相关各方利益的“第三方监督”机制,法律体系等的有效性。
上列三类监督机制,在现实社会经济中由理性当事人在具体环境中通过比较“制度费用”,通过资源配置的博弈过程,通过各种公共决策的投票程序,最终形成可行的会计体系的监督方式,通常是三者的混合体,并且通常不会令任何人或机构觉得达到了“最优”。恰恰因此,它才成为社会博弈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个人选择的结果。
正如何潮辉所说,会计系统的准则取决于它是为谁服务的,和它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统计局希望观测数据A而企业不愿意披露这个A,那么相关利益的各方就会把A问题当作他们社会博弈策略的一部分。而在博弈均衡的格局里面,统计局只能部分地观测到A,而由被漏掉的那部分信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则构成整个信息系统“制度费用”的一部分。
即便我们的会计准则完全并轨到国际标准上,也依然存在上述制度差异和由此发生的制度费用问题。任何会计数据都是“本土”的,任何要使用这些数据的投资人和决策者都只能通过对本土社会的深入理解来阐释会计数据。反之,再高质量的会计报告,到了庸才手中,也照样产生错误的投资和管理决策。何文的一个隐含的观点是:会计报告只是一种“语言”,读者必须在合适的(本土的)“语境”中才能正确理解这一语言。因此,中国会计数据里包含“中国意义”是不可避免的。简单如“应收款项(current receivables)”,或者反映现金流转情况的“quick ratio”这类数据,中国国有企业在多大程度上有信心把“应收款项”如期收回来呢?如果短期内收不回来,为什么要按照国际准则把它纳入“current ratio”呢?还有如何文指出的“坏账准备金”不得超过应收款千分之五的限制,等等,都是这里所说的“中国意义”,都是会计数据的“本土性”。
我们的观点是:健全那些立足于反映本土实践过程的中国会计标准,把提高信息透明度当作目前阶段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会计系统提出的首要标准之一,而与国际标准接轨则是会计语言的“翻译”问题。信息准确了,翻译就不会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