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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的房市中,物业税是被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各方对物业税的特殊复杂。 有人寄希望于它能降低房价,有人寄希望于它能调控房市……物业税,真的能够承受如此多的重托吗? 长期以来,政府特别喜欢通过税收的方式调控房价。我在接受凤凰卫视和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都分析了这一原因:为什么政府喜欢通过税收调控房市呢,因为税收调解对政府是非常有好处的。不管房价能否调控下去,政府的收益都首先得到了保障。这本身就注定了税收调控房价的局限性。因为房市调控的目的在于压缩房价的构成成本,一方面是压缩开发商等既得利益集团的收益,一方面是压缩政府税的收益。如果政府的收益在提高,开发商收益也在提高,房价怎么可能不越调控越高呢? 事实上,我国目前所提到的物业税已经与起初的设计有着很大区别。我国当初提出征收物业税时,是想把开发环节过高的税收成本转移到持有环节。从而,通过降低开发成本,降低房价。但是,现在,相关官员在提到开征不动产税问题是,只提到我国持有环节税费偏轻的问题,而对开发环节税费偏重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意味着,开征不动产税,不再是一个税费环节转移的问题,而是增加新的税收的问题,即在开发环节税费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费。一旦开征物业税,公众的负担将进一步加重,房价成本也将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房价不仅不可能降低,甚至有推动房价上涨的可能性。 退一步说,即使在开征物业税的同时,把开发环节的税减少了,那么,地方政府会不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乘虚而入,增加各种费,从而,把开发环节减税的作用化为乌有,也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 因此,寄希望于通过物业税去调控房价可能是徒劳的。因为,目前推动房价上涨的主要因素就是投机未受到抑制,倘若这种炒作行为受不到遏制,即使开征物业税也难以阻止房价快速上涨。道理很简单,物业税的多少是由房屋在炒房者手中停留的时间决定的,如果炒房者在良好的预期下,在半年或一年中就转卖成功,物业税与其炒房收益相比依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尤其是像深圳这样房价5个月与去年相比涨幅超过50%的城市,物业税可能不足炒房者收益的一个零头!(引自《推出物业税就能降低房价吗》) 物业税并非万能药。实际上,“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从本质上说就等同于国外的物业税,只是需要在计税依据、征收范围、征收力度上加以完善”,这种观点恐怕会令一些专家吃惊,而这一观点并非笔者的创造,是我国高等院校房地产教材中明确提出的。物业税如果开征,有可能与现存的具有物业税特征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一起构成重复增税。因此,开征物业税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牵涉到目前房地产领域税种的改革问题,如果这些重要问题不能得到解决,物业税就不能说推出得“越早越好”(引自《开征物业税首先应避免重复征税》) 因此,开征物业税,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依然是一大难题。开征物业税,必须制定出一个明确的评估标准,然后,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世界上许多开征物业税的国家,都单独设立了不动产税基的评估部门。比如,在澳大利亚,各州设立总评估师办公室,总评估师是由州议会任命,为物业税征收提供税基价值参照。
分享按钮发布于: 2007-12-11 18:25 ccdsony 阅读(296) 评论(0)  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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