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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已较充分,跌深了理该止跌。很多人在感谢美国与香港股市的长红一片,引起中国股市反弹。其实,内因永远是决定因素,外因是第二位的。这次反弹的最根本原因是长达5-6周的大跌,跌多了理该反弹。
2、有一小部分蓝筹股已跌出了投资价值了。有的很好的股票,也跟着大跌,真是危石之下,安有完卵。
3、美国、香港股市的报复性反弹带动。笔者对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能力还是比较相信的。它决不会容忍“次级债危机”将整个经济拖下去。一定会一次次降息来制止这场恶梦。
此外,香港投资者是一只眼看美国,一只眼看中国大陆,又倒过来影响中国大陆A股。香港投资者与祖国大陆投资者在对一些股票的预后与判断上存在很大分歧,他们往往拿成熟市场标准来作参照;而中国大陆A股却又很大的独立性与差异性。
4、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中外资企业将“两税合一”,从33%降到25%,这对很多中资企业构成利好。(但这一因素,人们是早已知道的。)
5、对于“持有两年以上的股票”免税,也构成市场传闻中的重大利多。
但是,笔者一直对此条文有些困惑不解,是什么意思啊?是指上市公司对个人投资发的红利、股息呢,还是对持有两年以上抛出兑现时的资本利得免税。
上述条款其实很难操作,现在一发红利,电脑中自然就扣除了税,如果设了两年一条线,则电脑程序要重改。此外,中间跑过几天,又买回了呢?不见得为了点红利,让它跌30%吧。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些研究人员、立法人员对股市似乎总不太懂,似乎知其一不知其二。应该好好请中国证监会派老师辅导一下。例如,送红股也要征税,分得红股不是分现金,持有红股仍然处在投资状态,还在参加祖国建设,何以要征税呢?又说炒股票所得收入要申报,怎么申报法,比如云南铜业转眼之间从98元跌到50元以下了;10月8日是98元,到11月30日是50元了,是申报收入还是不申报。没有抛过,就还在投资状态,账面浮盈,“纸上富贵”;要申报成收入吗?开始赚了,中间跑出来过几天,又买回了股票,又亏了,账面盈亏要申报吗?申报的目的是要弄清情况,为将来征税做准备吧。但美国对投资股市亏损是会退税或可以冲抵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如何冲抵呢?(此外,房地产的营业税也是先说持有两年以上不征税,后来两年不到就改成五年了;会不会到了四年半又改成八年了呢。政策法规要有连贯性啊!)
6、基金前一段面临的赎回压力不大,这倒不是老百姓信任它们,其实很多基金在分拆还原到1元之后,跌破面值,给套住了,人们是不肯在亏损后割肉赎回基金的。这就使得几千亿基金的力量较好得以保存,并在“11·29”反弹中表现较好。
7、人民币升值会加快,今后对欧元也会升值。这使得热钱会继续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