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审计目标 ①确定预收账款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②确定预收账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预收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预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②选择预收账款的若干重大项目函证,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回函金额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应再次函证或通过检查决算日后已转销的预收账款是否与仓库发货单、销售发票相一致等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正确。 ③检查预收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 ④检查预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⑤验明预收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