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目标 ①确定应付账款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②确定应付账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应付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②选择应付账款重要项目(包括零账户),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 ③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对未回函的,决定是否再次函证; ④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 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 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⑤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处理的不相符的购货发票(如抬头不符,与合同某项规定不符等)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⑥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 ⑦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⑨验明应付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